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35号)、《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
01
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03
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04
招聘方式
(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1及专业技术岗位2,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2)其余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05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年3月17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