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
通告
文政通字〔〕3号
为改善我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县政府决定,自年5月1日起对以下街巷、路段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1、贾家巷,机动车由北向南单行;
2、潘家庙南街、潘家庙北街(党校胡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行;
3、大陵南街,机动车由北向南单行;
4、小关庙街、丰南巷,机动车由南向北单行;
5、太平巷、贺家南巷、贺家北巷,机动车由南向北单行;
6、王家阁西巷、王家阁东巷、东岳庙巷、贺家巷,机动车由西向东单行。东岳庙巷(东南街第一小学路段)上下学高峰时段(7:30—8:30、11:30—12:30、14:00—15:00、16:30—17:30)机动车禁行;
7、红庙街、潘家庙东街、潘家庙西街,机动车由东向西单行;
8、滨河西路(则天大街至狄青大街段),机动车由北向南单行。
特此通告
附:中心城区单行交通组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