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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县)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补文、赵斌;
联系-;
电子邮件:
shanxishuangyong
邮政编码:。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8日
来源: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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