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今年5月,《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中国法院基本建成了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三类数据的集中管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以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和法院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强化需求导向,积极运用新兴技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具体包括: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周强院长强调,在“十三五”期间,以智能语言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将进一步助推中国工业4.0版建设,对建设“智慧法院”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要准确把握和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要促进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深度应用,通过技术创新手段的运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以应用平台化和数据服务智能化为核心,立足于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的贯通和融合,构建横向融合的本级业务平台和纵向贯通的全国应用平台,以司法大数据的智能应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审判管理,努力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这就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宏大而超前。
文水法院信息化建设,坚持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推进“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我们要以建设综合审判法庭为契机,瞄准一流法院硬件设施的标准,一方面超前谋划信息化建设,各种线路等工程预留发展空间,尤其是机房、配套工作间都要留下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高质量高标准,宁缺毋滥。建设是为了应用,加强对信息技术平台的培训,全面实现数字法庭、数字档案、数字法院的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电子签章、网上信息查询、远程诉讼、在线服务等的建设和应用,从而实现网上网下一体化办案和无纸化办公。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审判流程、审判质效、审判监督实现全方位管理,从而实现司法公开公正,努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慧法院。(李进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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