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人社厅函[]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的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年12月5日至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吕梁市政府办公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
电子信箱:llszffzb
. 通信 邮政编码:年12月5日
附件:拟推荐的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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