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全县餐饮行业(包括农村流动餐厅)一律不得承办婚丧嫁娶、生日宴等大型聚餐活动,恢复时间根据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就餐人员间距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桌间距也需保持1米以上,10人桌每桌不得超过5人。
二、举办丧事要尽量缩小规模,及时向村委、社区报备,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7日内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丧事活动。
三、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要在店内设置应急隔离区及1米距离警示线。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提醒就餐人员不扎堆、不聚集,避免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行为,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口罩。
四、餐饮单位必须为每桌配备公勺、公筷、公夹等公共餐具,告知顾客就餐时使用公共餐具夹菜。
五、餐饮单位要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六、如出现以下情况,餐饮单位要将就餐人员安置在应急隔离区,并迅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村委、社区报告情况:
1、居家隔离未满7天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扫码异常人员。
3、体温检测高于37.3℃的发热人员。
七、属地、部门、单位要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对婚丧嫁娶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顶风违规大操大办人员;广大群众要履行公民主体责任,对个人、家庭、亲友、社会负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八、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