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年高校毕业生,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6.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不将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名,其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42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文水县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此为教师岗岗位表
完整岗位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文水县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山西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