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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水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
“十严禁”纪律的通告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崇廉尚俭,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
1.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烟酒或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粽子等时令礼品;
2.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到居民小区、农家乐、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和隐蔽餐点吃请;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
5.严禁利用职权变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6.严禁组织或参加非正常的迎来送往或庆贺宴请活动;
7.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类活动;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严明“两节”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主动性,要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摆表现,找差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发现违纪问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两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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