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4日,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梧桐路韩村口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22时00分,对一辆悬挂车号牌为晋J1***0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男性驾驶员未能出示驾驶证,检查其行驶证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性驾驶员体内有酒精含量。因该男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该男性驾驶员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和调查。
经询问及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男性驾驶员叫杜某英,文水县人,经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杜某英驾驶证信息,杜某英驾驶证状态为注销,经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晋J1***0小型普通客车,保险终止日期:年06月15日,检验有效期止:年5月31日,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22时16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到杜某英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杜某英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将杜某英驾驶的晋J1***0牌小型普通客车暂扣至平安停车场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件移交秩序股。
来源: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看”的永远18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