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北大街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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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5日,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滨河西路北大街口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14时10分,民警对一辆白色无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民警要求其出示临时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该驾驶员提供了临时机动车号牌,未能出示其驾驶证。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性驾驶员体内有酒精含量。因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该男性驾驶员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和调查.

经询问及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男性驾驶员叫梁**,男,山西省文水县人,经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梁**驾驶证信息,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4时20分,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到**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梁**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后将梁**驾驶的白色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暂扣至平安停车场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件移交秩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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