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农村、社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根据文水县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办法,结合我县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近日,文水县凤城镇组织辖区35个行政村、11个社区召开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培训会。
会上,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郝爱金宣读了《中共文水县纪委关于同意村级、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的批复》,并解读中共文水县纪委、文水县监委《关于推进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凤城镇纪委书记文建平组织46名纪检监察监督员学习《文水县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指出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监督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参与本村各类集体事务管理的有关人员。要求各村、社区监督员对村级民主决策情况、村级“三资”管理情况、村级“三务”公开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每月、每季度、每年度及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最后,凤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程延军做了讲话并指出,凤城镇对村级、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村“两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监督的情况作为对村级目标考核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各社区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真正发挥村级、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责任。(凤城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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