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7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年4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文字辅助岗位(2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三年及以上政策研究或综合性文字岗位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独立思考、组织撰写各类公文和综合性文字材料,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年4月至年4月期间出生)。
2.财务辅助岗位(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三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能够熟练操作电算自动化系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年4月至年4月期间出生)。
3.接待辅助岗位(4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养高,工作严谨,认真细致,热情礼貌,反应灵敏,男性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及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年4月至年4月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年5月1日10:00至年5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1.请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我单位要求将报考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Jdfwzx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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