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文水县年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0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01]17号)和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0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0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开展0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文水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持有文水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3.山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文水籍);

4.01年起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5.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网上报名时间

4月19日9:00--4月30日18:00,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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