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廉洁高效倾心为民,执法公正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申请执行人对文水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达了由衷的认可和感谢。
年6月30日,文水县某车队向某商贸公司转账元用于购买轮胎,后双方因轮胎价格、质量标准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退款,但某商贸公司仅退款元,剩余元一直未退还。年2月23日,文水县某车队将某商贸公司诉至文水法院,经审理,文水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返还货款元。判决生效后,某商贸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水县某车队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某商贸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某商贸公司。执行干警遂依法追加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为被执行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查控,执行干警发现傅某名下除有一套位于太原的房屋外,没有其他财产,而该房屋早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无法进行拍卖处置;傅某为山东人,其人无法联系,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措施多次调查傅某的下落,同时告知申请人文水县某车队积极提供执行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年4月20日,执行干警发现傅某近日已从山东返回太原。21日清晨6时30分,执行干警冒雨从文水法院出发,一小时后到达太原傅某的房屋附近。睡梦中的傅某被敲门声叫醒,执行干警对其阐理释法、说明利害,但傅某仍声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情况,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在执行拘留的强大威慑下,傅某偿还了全部货款,该案执行完毕。
锦旗饱含着当事人对执行干警的肯定,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下一步,文水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文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