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政府大楼管理处定于5月14日到长沙市公开招聘4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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