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交警大队决定自年7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一批醉酒、毒驾违法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巩固前期大会战的整治成果,明显抑制“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保障汛期及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安全,促进全县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路口:城市主要道路等通行条件较好、车辆流量较少的路段;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流量大、违法多发、报警投诉较多、秩序较乱的路段和交叉路口。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飙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2.酒驾、毒驾;
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道停车;
5.工程运输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6.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三、开展集中行动。7月23日、8月22日、9月23日、10月21日、11月26日、12月24日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除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大队结合我县实际,将再次组织开展3次针对性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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